倡导“八荣八耻”之我见

日期:2006-03-22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也就是要提倡“八荣八耻”观。于是各方舆论一片宣传赞扬之声,似乎只要党和国家倡导了这“八荣八耻”观就可以解决当前很多社会道德问题了。比如官员腐败、官商勾结、学术腐败、青少年思想道德下滑、经济领域里的欺诈、惟利是图甚至草菅人命等等问题,都能够迎刃而解了。笔者却没有那么乐观,不认为事情有那么简单。

首先申明:本人也认为“八荣八耻”是作为一个合格公民应该具有的良好的荣辱观和基本道德水准。而且支持在全社会倡导这样的荣辱观。每个公民,起码大多数公民如果真的把这“八荣八耻”融化在血液里、落实在行动上,那人们历来所企盼的“国泰民安”的光明盛世就会成为现实。任何人都会额手称庆的。

然而,宣传、教育、提倡容易,能否真正让人们接受并自觉按照这样的荣辱观行事却很难!为什么呢?因为人们实际上以什么样的荣辱观为人处世似乎与给他们灌输什么关系不大,而是以现实社会的生存环境给他们的示范或者教训来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

试想:

如果当人们看到那些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甚至出卖祖国、戕害同胞的家伙们不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和谴责,反而一个个荣华富贵,骄奢淫逸,并且由于手中有权有钱被各级政府奉为上宾。反观那些以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为重者,不仅得不到褒扬,反而处处受到排挤打压,工作和生活每每陷于困境。人们还会“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吗?

当人们看到那些个人私利至上,靠损人利己而荣升,而发家的人,过着比一般人还好的生活;反观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们,除了每年的三月五日有一点口头上的表扬之外,一个个被讥为“傻瓜”、“一根筋”,个人生活清苦拮据,整个一个失败者的形象,人们还会“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吗?

当我们的孩子们看到巫婆神汉群魔乱舞,受到人们的顶礼膜拜,党员干部烧香拜佛,热衷于看风水,请大仙。他们还会“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吗?

当人们看到坑蒙拐骗不劳而获者过的是锦衣玉食、香车美女、华堂别墅的生活;而辛勤劳作者不仅得不到报酬,反而受戕害,被盘剥,遭歧视,无权益,饥寒交迫,死于非命,被蔑称为“臭打工的”苦力,人们还会“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吗?还会教育鼓励自己的孩子去做一个好工人、好农民、好的普通劳动者吗?

当人们看到社会上那些损公肥私、害人利己者理不直却气壮,过得比谁都好;反观舍己助人者往往陷于困境无人相助、甚至连政府都不闻不问的境地,人们还会“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吗?

如果人们看到社会上劣币逐良币,欺诈者、抄袭者、阿谀奉承者、假冒伪劣者、虚报政纪业绩者个个一帆风顺,趾高气扬;反观诚实守信者往往受到社会的不理解、被认为“有毛病”,“傻瓜”,且经常被坑的倾家荡产或者是在社会上被排挤得无立足之地,人们还会“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吗?

如果人们看到巧取豪夺、横行乡里者能恶始善终,有人庇护无人管教,为所欲为;而遵纪守法者只能忍气吞声、求告无门,连基本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人们还会“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吗?

当人们看到社会上大吃大喝,挥金如土,比豪华讲排场成风;而艰苦朴素,埋头创造奉献者被讥为“老土”、“跟不上时代发展”,谁还会“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以上并不完全是假设,人们可以看到,为什么一些老实巴交的农民会铤而走险以身试法?难道他们不知道偷盗犯法,杀人偿命这起码的常识吗?为什么党和国家多年培养的干部纷纷落马,“前腐后继”?作为有知识有文化的新一代官员难道不知道贪污受贿有罪?为什么天真纯洁的青少年学子中作弊抄袭成风?难道老师没有教育过他们要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凡此种种并不是身陷其中的人不懂或不知道这些浅显的道理,而是社会上的许多现象给他们作出了恶劣的榜样。正所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你不能指望人民都能够自觉的向雷锋、焦裕禄那样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人们更希望的是有一个能得到回报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样一种社会环境。而维护和创造这样一种社会环境是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执政者的责任。提倡什么、坚决打击压制什么、让什么样的事业发展、主要让什么样的人受益、让那些人生活的更好些、保护什么样的人,这些只有执政者能够做到,执政者也就是通过这些形成了老百姓看得到的社会环境,从而让人们根据这样的社会环境来确定自己乃至自己后代的道德价值取向。所以,我希望这次胡总书记所倡导的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不是仅仅停留在宣传教育上,不要只是当成对百姓的教化运动,而是我们的政府需要在创造一个有利于落实这种荣辱观的社会环境方面做一些实事,则百姓自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荣辱观,道德观。

老根木

于2006年3月20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