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福利院切除两名智障少女子宫案

日期:2006-01-17

李扬

2005年12月9日,“南通儿童福利院切除两名智障少女子宫案”,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次开庭审理和6月份开庭最大的变化,在于一份由南京鼓楼医院专家组出具的医学鉴定报告。这份报告由5名专家签名的鉴定报告认为:“南通市儿童福利院切除两名智障少女子宫符合医疗常规,两名智障少女的情况符合手术适应症,并确认切除两名智障少女子宫是个医疗过程。”鉴定报告出具的日期为2005年9月14日。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1948年12月10日在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自由、民主、人权作为世界文明的1个重要标志,能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的传播、认同和尊重、并得到了普世的认同,是与联合国人权宣言的颁布分不开的。也就是说,“南通儿童福利院切除两名智障少女子宫案”,开庭后的第二天就是世界人权日,而开庭后的案件报道再次引起广大民众的关切,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对人权的重视。

2005年12月1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中国政府和人民对美国政府借所谓人权问题,肆意攻击中国的行径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秦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国在人权保护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众所周知,美国自身存在严重践踏人权的问题……年终岁尾,我们奉劝美方看清形势,多反省自身存在的人权问题,放弃在人权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纠正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的错误作法。”可见秦刚所熟悉的女性们,刚因为痛经问题,被中国医疗专家们切除子宫,快乐地享受着中国人权。

回过头来,我们再谈“南通儿童福利院切除两名智障少女子宫案”,根据专家组收集的材料,他们认为对智障女孩切除子宫尽管在法律上是个空白,但是在全国各地都存在这种情况,已经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惯例。也就是说,住在中国大陆福利院的智障女性们,都被切除了子宫,一是依据中国现有计划生育法律,重度智障女性是节育对象,二是全国福利院一直这么做着。看来理直气壮的医学专家们,下一步就会建议全国生育过孩子的育龄妇女都切除子宫,这样可以从根本上保障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而全国福利院一直都是这样做的,说明建国以来,中国智障人口充分享受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生活在福利院的智障女性们人人没了子宫,再也没有痛经的烦恼,也没有了生儿育女的责任,成为了社会主义新人!

专家组还认为,医护人员受两名智障监护人,也就是福利院的委托,实施有利于她们的手术,属于具备手术指征的特例,不违反医疗常规。医学专家们不仅是医学专家,还精通法律,指出智障女孩的监护人让我们切什么,我们就切什么,如果因此出现错误,那也是福利院的事情,和我们医护人员没关系。如果福利院要求切除智障女孩的一个肾,来挽救得肾病的人,那么医护人员也会做的,毕竟没了一个肾的智障女孩依然可以快乐享受中国人权,而得肾病的患者也可以从此重新活下去,这也充分体现了福利院的仁爱,体现了医护人员的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如果移植成功,还体现了医护人员的职业素质,善哉!

如果移植没有成功也不要紧,毕竟中国有许多生活在福利院的智障们,要知道他们都有两个肾,每人都可以移植一个肾,这样一来,彻底解决了中国肾病患者的痛苦,万岁,中国人权。依此逻辑,那些残疾人、犯罪分子、年老之人等对社会“无用”的人,身体不仅有两个肾,还有两个肺、两个眼,就算他们只有一个心脏、一个肝、一个胃也不要紧,毕竟对社会无用,不如活体解剖移植全部的皮肤和器官,这可以挽救多少人啊,而且如果出现多余的器官,我们还可以出口创造外汇和利润。中国一些政客不是提倡“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吗?许多高级知识分子也咐和赞同,在这种理论下,又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要知道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这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什么人间奇迹都是可以创造出来的!

也许在某一天,当我自由地走在大街上时,呼啸而过的警车下来几个警察,把我按在地上,接着呼啸而来的救护车下来几个医护人员,把我绑上救护车后,对我进行认真、仔细、彻底地消毒后,剜掉我的一个肾,移植给一个正在急于救治的肾病患者身上,然后送我进疗养院疗养一段时间,得到人道的看护,等我伤好后,我仍然可以健康正常地享受中国人权的快乐,而且还帮助一个肾病患者活了下来,这又有什么不好呢?我还要感谢执法机关和医疗机构的人权理念,这让我在被动中帮助了他人!福利院的智障女孩们虽然没了子宫,不是在中国社会主义人权光芒的照耀下,快乐健康地享受着幸福生活吗?!只可惜她们的子宫不能移植给丧失生育能力的女性,不然福利院和医学专家们就成了中国是世界上人权最好国家的代言人了!

邮编:116000

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