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万人因采供血感染艾滋病,却无一人为之承担责任

日期:2005-12-19

——论预防艾滋病也应引进问责制

叶康乐

日前,我国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中国目前大约七万人因采供血感染艾滋病病毒。

高部长说这个数字比二00三年联合评估估计的数要小。当年的评估数字是多少,高部长没说。我们姑且相信这个数字——七万人,七万人,就意味着七万条活生生的生命从此进入漫漫黑夜,在他们的余生,他们都得与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病魔永无休止地搏斗。七万人,意味着有七万户(假设一户中有一人感染)家庭从此穷困潦倒,全家财力、精力都得拿来对付这个病魔,什么孩子的教育、人生的理想都得为这个病魔让路。更可悲的是那些得了艾滋病却自身一无所知并最终感染了全家人的家庭。这些家庭,相当于病魔彻底毁灭了,在河南上蔡县就有不少这样的家庭。古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现在却是“一人得爱滋,全家都吃药。”

七万人,根据目前的药价以及治疗情况,每一位艾滋病患者每年的药费,原则上需要3万元左右。七万人一年的药费就是21亿元。当然,这是指为了艾滋病患者正常生活所需的药品费用,实际上,在中国艾滋病的重灾区,很多患者连最低廉的药都买不起(参见《生活周刊》2003年11月24日也意味着。

七万人,不是个小数目,最可叹地是这七万人不是因性乱行为,也不是因吸毒进行静脉注射等高危行为导致感染艾滋病,这些人,有的是因为实在没钱去卖血,比如河南上蔡县的村民,有的是去医院接受输血时感染了艾滋病,如最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克勤报道的河北邢台的艾滋病,十有八九都是输血造成的。而河北省卫生厅也公开承认:河北省艾滋病八成感染者祸于血。

从世界范围来看,艾滋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都是通过性行为传播,而非通过血液传播。然而目前中国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却主要以血液传播为主,占72.6%;经性接触途径感染占8.4%;母婴传播感染为0.3%,还有18.7%的传播途径不祥。

这是个巨大疑问:为何在神州大地大规模发生了经血液感染传播的艾滋病?我们的医疗系统在什么环节上出了问题?

以河南上蔡县文楼村为例,那里的几千艾滋病感染者绝大部分是因卖血得来的。那里的血站的器具消毒不过关,抽血用的针筒与针头不是一次性使用,而是重复使用,这就埋下了一卖个血者感染艾滋病,瞬间就能把病魔带给其他卖血者。而这个范围是无限的。我们可以想象,这样的感染率将是以爆炸试增长的。更糟糕的是:这些艾滋病人所献的血还会流入各大医院,最终流入到健康人的身体之中。

按照高部长的说法,这些因采供感染艾滋病的感染者绝大部分都发生在一九九八年中国颁布《献血法》之前。然而,从河北邢台艾滋病事件来看,事情远没有这么乐观。中国的某些地方某些医院还在继续进行不合乎规范的采供血,那些没经过被艾滋病毒污染了的血液甚至都还没经过检测就直接被输入了人体。

正如高部长所说,这些由于采供血造成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无辜的;对他们家庭生活出现的困难和身体疾病的救治,政府都应该给予必要的关怀。但今天,我要讲得重点不是他们是不是得到了足够的补偿——当然,根据最近的报道来看,这些艾滋病患者得到的补偿是远远不够的,其追赔之路漫漫无止境。今天,我所要讲的:那些导致七万人感染艾滋病的相关责任人,那些血头,那学院长,那些相关的医疗部门,他们被追究责任了吗?他们受到处理了吗?如果有,为什么不公开?如果没有?却又是为何?杀一人是杀人罪,杀七万人就不是杀人罪吗?

现在政府为了治理大规模的矿难问题,在矿难问题上引进了问责制,死一人都得要主管者、矿主付出沉重代价,同样,在预防艾滋病方面,中国政府也应引进问责制。艾滋病虽然是一种慢性病,不像矿难发生时那样地惊天动地,那样的鲜血淋漓,没有矿难那样的震撼力,但是,结果实际上比矿难遇害者更悲惨——那永无止境的病痛与歧视,那透骨冰冷的绝望,那没有希望的漫漫长夜,……这一切,不是比杀人更可怕吗?

今天,我们追究那些血站那些医疗单位那些医生的责任,不是为了报复,也不仅仅是为了寻求那迟到的正义,而是要为了防止这场世纪瘟疫的失控。如果真像外国媒体所推测的到了2010年,中国艾滋病人要超过一千万的话,那么,中国的几十年的改革成果将毁于一旦。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法国发生了震惊全球的“污血案”,在“污血案”中,有1200名血友病患者因使用全国输血中心被感染的污血而染上艾滋病,还有40万人染上肝炎。此案最终导致一些高官都被推上被告席,(原卫生部总局长雅克·鲁克斯被叛了四年徒刑。)

中国的这次“污血案”,其规模与遇害程度都远远超过法国的“污血案”,却为何无人受到责问?这是好现象吗?这不是好现象,在这个缺乏道德自律又缺乏问责制的时代,艾滋病将更为强大的爆发快速增长,今年的爱滋病增长率达到50%就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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